路侧护栏的设计条件和设置原则如下:
一、设计条件:防撞轨道等级的划分是设置在桥梁上的轨道,按防撞等级划分为PL1、PL2、PL3三级。各防撞水平的桥梁护栏,在对应的设计条件下不得出现失控的车辆。
二、路侧护栏设置原则:1、有下列情况之一时,应设置路侧护栏:(1)道路边坡坡度I和路堤高度h在影子范围内的区段。(2)与铁路、道路交叉,有可能掉落到车辆交叉的铁路或其他道路上的道路上。(3)高速道路或一级道路在距路基坡角1.0m的范围内有江、川、湖、海、沼等水域,车辆掉落时有非常危险的道路。(4)高速道路相互连接式立体交叉出口灯。
2、有下列情况之一时,设置路侧护栏:(1)的道路边坡坡度I和路堤高度h在虚线以上的区域内的拱板。(2)高速公路或一级公路距土路肩缘1.m的范围内,有台架构造、紧急电话、过桥桥墩或桥台等构造物的情况。(3)与铁路、道路平行,车辆可能侵入相邻的铁路或其他道路的路段。(4)路基宽度变化的渐变段曲线半径小于标准。(6)服务区域、停车区域或公共汽车路侧停车场的变速区域,交通分、合流的三角区域。(7)大、中、小桥两端或高结构造物两端与路基的连接部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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